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捐赠如何做账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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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读: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《关于执行〈企业会计制度〉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》规定,企业接受捐赠,包括接受货币性资产、非货币性资产,须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,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.若企业接受捐赠的资产为货币性资产(指现金、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),在确定入账价值的规定上,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与税法是一致的,均指实际收到的金额.若企业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捐赠,则在确定入账价值的规定上,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与税法存在差异.
举例:接受XX公司捐赠设备一台,价值200万元,已提折旧30万元,捐赠转账支票一张,余额100万元.
所以在新的会计处理出台前:
借:银行存款:100
固定资产:170
贷:待转资产价值-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100
待转资产价值-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170
期末:
借:待转资产价值-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170
贷:应交税金-应交所得税 56.1
资本公积-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准备 56.1
借:待转资产价值-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 100
贷:应交税金-应交所得税 33
资本公积-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准备 67
按新会计准则,以下有个做法供参考:
借:银行存款:100
借:固定资产:170
贷:营业外收入-损赠利得 270万
以上是关于接受非货币捐赠账务处理相关内容,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,更多与账务处理相关的文章,请持续关注企业经营智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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